(布城17日讯)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裁决,裁定私人医院和骨科医生无需就一宗涉及手部手术疏忽的医疗纠纷承担赔偿责任,原本获赔110万令吉赔偿金的女子,最终赔偿金化为乌有。
上诉庭法官拿督朱家升指出,承审这起诉讼的高庭法官在评估案件事实及专家证供时有所疏漏,未能全面审视关键证据,因而作出不当结论。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朱家升在宣读裁决时也撤销起诉人努鲁伊曼,针对吉隆坡鹰阁医院私人有限公司所提出的索偿诉讼。
另两名上诉庭法官是拿督苏邦连,以及拿督阿尔威。
谕令努鲁付15万堂费
上诉庭也谕令努鲁伊曼,需支付10万令吉堂费给专科医生,以及5万令吉给上述医院。
此外,上诉庭也驳回鹰阁医院向有关医生索偿的上诉申请,并支付3万令吉堂费给医生。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高庭在处理证据方面的不足,导致判决出现错误,所以上诉庭有必要推翻原判。
代表努鲁伊曼的律师为曼莫汉星、文德蒙及李欣瑜,鹰阁医院则由法兹丽查代表,医生一方则由拉惹艾琳、萨迪斯、吉文及阿曼达出庭抗辩。
高庭是于两年前裁定手术当时年仅17岁的努鲁伊曼,已在“衡量概率”标准下成功证明医生于2018年为她进行的腕隧道症候群手术时,存在疏忽。
高庭当时认为,她在手术后使用右手及双手协调方面出现困难,日常生活需依赖他人协助。
同时,高庭裁定,由于她是以病人身分入院,医院对她负有不可转授的照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