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冷岳14日讯)一名罗厘司机因在上周,涉及蓄意破坏财物和恐吓警员等罪行,而今日在直落拿督推事庭俯首承认4项罪名,被判罚款9100令吉。
推事玛丝琳达在31岁的被告马亨德兰认罪后,做出上述判决;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22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使用藤棍刮花一辆警车,造成3700令吉损失,并对一名警员使用暴力,意图阻碍或恐吓后者履行公务。
此外,被告也被控破坏一家餐厅的餐具、桌子和其他设备,并对餐厅老板使用暴力。
被告被指于4月8日下午3时15分,在直落孟光一家海鲜餐厅内犯下上述所有罪行,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7、353、426和352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慕克里请求法庭判处最低罚款,因为其当事人是父母的唯一经济支柱,且他已悔改。
但主控官莫哈末阿米鲁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施以严厉惩罚,以儆效尤,警示被告及社会,因为此案涉及公共安全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