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讯)6年前轰动全国的“年初五打死华裔男子”命案;涉案杀人的38岁华裔男子,今日被判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若被告罪成,最严重或被判死刑!
根据警方调查报告,死者疑是趁农历新年大年初五,到手机店及桌球中心讨红包,引起被告不满而惹来杀机。

控状指出,现年38岁的被告林裕龙(Lim Yew Lung,译音),犯案时32岁,即于2020年1月29日凌晨1时41分至4时15分之间,在麻坡柏威拉花园(Taman Perwira)1路的一家手机设备店内,杀害年43岁的男子曾进强(Tsun Chin Kiang,译音),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谋杀)。其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或最高40年监禁;若未判处死刑,则须附加至少12下鞭刑。
麻坡第一高庭法庭拿督梅奥尔今日审理此案件时指出,在分析所有控方及辩方证人的陈述与可信度后认为,控方已成功证明被告触犯刑事法典所指的初步罪行,即对受害人实施暴力行为。
他说,控方已成功证明针对被告的多项指控,一,死者已经去世;二,死者的死亡是由死者遭受的伤害造成;三,被告造成了伤害,导致死者死亡;四,被告造成死者死亡的行为是有意造成身体伤害,这种伤害通常足以导致死者死亡。
他说,基于数项理由判定被告表罪成立,被告须于6月11日和12日在麻坡高庭进行自辩。
被告林裕龙的辩护律师R.K.峇拉克里斯南随后回应指被告将在证人栏内,以宣誓供证和接受控方盘问的方式出庭自辩。
案情指出,此命案于2020年农历新年期间,即1月29日(大年初五)凌晨约1时41分至4时15分之间,在麻坡柏威拉花园一间手机店及桌球中心内发生。
相信死者曾进强是到该处向商家索讨红包,在进入店屋隔间后被多名男子殴打,倒地严重受伤,死者身上共有48处伤痕,被送至医院4天后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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