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8日讯)因涉及挪用公司巨额资金,前会计主管今日第三度被控上庭,面对25项欺骗罪名。
这也是被告自上周以来,第三次面控,累计87项罪名,失信总额达231万9773令吉35仙。

此外,被告累计保释金高达30万令吉,由于被告未能缴付保释金,至今仍被拘留。
48岁的被告吴惠莲此前任职某湿纸巾供应公司会计主管,她今早在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莫哈末凯里面前,对25项控状表示不认罪。
法官批准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保释,但因被告无法缴付保释金,已被送往居銮新邦令金监狱羁押,此案择定5月21日过堂。
据悉,被告明日将继续被控,面对另外44项控状。
另外,根据最新25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0年1月6日至2021年7月8日,在麻坡县武吉峇吉里巴力胡鲁的湿纸巾供应公司担任会计主管期间,被指欺骗34岁的女经理,诱使对方批准总计81万3338令吉45仙的款项。
这些原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资金,通过网上转账存入被告的安联银行及大众银行个人户头,以及其丈夫名下公司的大华银行户头。
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420条(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1年、最长10年,另加鞭笞及罚款。
案情显示,被告被指在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总共挪用公司高达360万令吉资金,共面临131项指控。由于罪状繁多,控方分批多次提控。
公司管理层发现湿纸巾产品的现金流出现异常,加上被告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准备好会计账目报表引起怀疑,管理层展开内部审查后报警。
此案主控官为迪雅娜副检察司,观察律师林欣怡代表涉案公司出庭聆审,被告则无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