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讯)之前在湿纸巾供应公司任职会计主管的华裔妇女,因也涉嫌挪用公司135万2954令吉28仙资金,今日再被提控44项欺骗罪。
48岁的被告吴惠莲,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面控,其聆听控状后对所有指控皆表示不认罪。
法官莫哈末凯里在听取被告求情后,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一万令吉保外,单单其保释金额就高达16万令吉。
法官也将此案择定在5月21日过堂。

被告吴惠莲面对的44项控状皆指她于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间,在她任职于麻坡县武吉峇吉里巴力胡鲁(Parit Hulu)湿纸巾供应公司会计主管期间,欺骗其34岁的公司女经理,诱使对方批准支出总计135万2954令吉28仙,原本用来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被告之后通过网上转账,存入被告在安联银行(Alliance Bank)和大众银行(Public Bank)所开设的个人户头,以及其丈夫名下公司的大华银行(UOB)户头。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一年及不超过10年、鞭笞及罚款。
被告是于今年3月18日开始被提控,累计罪状多达131项,累计失信金额高达360万令吉,累计保释金额更高达46万令吉。被告因未能缴付保释金,被送往居銮县新邦令金监狱拘留。
案情指出,该公司管理层发现湿纸巾产品的现金流出现异常,展开内部审查;同时,被告被指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准备好会计账目报表,引起公司管理层怀疑,随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相关款项并未存入有关公司户头,而是被转入被告的个人户头及其丈夫名下的公司户头,被告随后被捕协助调查。
此案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观察律师林欣怡代表涉案公司出庭聆审,至于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