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反贪污委员会能力与研究组主任阿兹兰指出,尽管我国在加强治理框架、强化反贪法规和设立廉正单位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违规行为仍层出不穷,引发对现有措施有效性的担忧。
他指出,各组织的廉正措施通常建立在提高意识、执法和监督之上,包括伦理培训、政策执行、内部审计及符合全球标准的报告系统。
“然而,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往往受实施挑战的限制。”
《新海峡时报》报导,他说,不一致仍是主要问题,许多计划常受到资源有限、优先事项冲突和运营压力的影响。

他也说,许多组织仍将廉正视为一种合规行为,而非核心价值;员工遵守规则但未理解其背后的原则,最终依赖合规的廉正,本质上是脆弱的。
他表明,单靠执法组织无法维护廉正,而是需要各组织、领导结构和工作场所文化的责任共享。
阿兹兰强调,尽管反贪会仍是国家廉正体系的核心支柱,但其有效性取决于各组织对道德价值内部化的程度。
他说,在提出的关键改革中,须将廉政融入组织文化,透过切实有效的行动来加强对告密者的保护,且须毫不妥协的追究领导层的责任。
他补充,我国已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但下阶段的改革须着重于将制度转化为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