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环境局总监拿督旺阿都拉迪夫今日因涉嫌收取10万令吉贿赂,他在地庭面对收贿罪名时,表示不认罪。
根据其控状,他被指于去年1月15日在布城环境局总部,通过Sunrich Conquest私人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李翰光(译音),收取该公司董事许崇海(译音)提供的10万令吉贿赂。
该贿赂是作为考虑Geo Valley私人公司在志期2024年11月22日的信函中,要求豁免为项目准备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上诉申请的酬劳。
他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与第24(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背叛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苏珊娜批准他以4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为提交护照给法庭直至案件审理完毕。
案件将于5月7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