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国防科技研究院助理经理被指任职期间,收受6人共23万余元(约70万6496令吉)贿赂,今早被控上庭。
被告是52岁傅明山,案发时是国防科技研究院一名助理经理,他面对15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以及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的控状。

贪污调查局发文告说,这名国防科技研究院前助理经理,涉嫌在2013至2023年间多次向6人收贿,当做协助6人的公司获得科学园通道装修工程的好处。
《新明日报》报导,他被指收受至少23万元现金、一部价值1300元(约3993)的小米13Pro手机、一台价值900元(2765令吉)的联想(Lenovo)平板电脑、免费油漆和修理住家大门的100元(约307令吉)费用等。
文告说,他在2018至2023年间,将20万7700元(约63万7994令吉)贿金存入妻子名下的几个银行户头。被告也涉嫌分别将2500元(约7679令吉)和5000元(约1万5359令吉)贿金,兑换成泰铢和日元。
傅明山今早被控上法庭,案展下个月22日过堂。他目前获以12万元(约36万8607令吉)保释在外。
除了被告之外,4名行贿者今早也被控上法庭。
他们是Fire-Mech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李友发(53岁)、Shanghai Chong Kee Furniture &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威廉(48岁,译音)、Wah Loon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高级执行董事蔡易龙(66岁)、以及Atdio董事白伊森(51岁),他们各面对1项至3项行贿的控状。
4人的案件同样展至下个月22日过堂。
抵触防止贪污法令者,可判罚款高达10万元(约30万7172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转移赃款者,则可被判罚款高达50万元(约153万5862令吉),或坐牢长达10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