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再有一名本地人及两名外籍人士,因乱扔烟蒂和饮料瓶,今日被提控上新山推事庭,各被判罚款或执行社区服务令。
其中,本地籍被告是34岁巫裔男子,而两名外籍人士,即在我国工作的21岁尼泊尔籍男子,以及在新加坡工作的40岁印度籍男子。
此外,另一名原订今日被控上庭的本地籍华裔男子,以扫墓为由无法出庭,要求展延提控日期。
上述3名被告皆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清洁法672法令77A条文,并在同一法令的77B(1)条文下被加判社区服务法令。3名被告都俯首认罪。

34岁巫裔男被告为莫哈末苏菲安,担任巴士司机,被控于今年1月27日下午4时40分左右,在南北大道古来休息站的公共场所中,随手乱扔烟蒂而触法。
被告俯首认罪,法庭上随后播放被告丢弃烟蒂过程的视频,承审法官询问被告是否为画面中的人士,被告观看视频后再次认罪并求情时说,需要照顾母亲及家人,要求法官轻判。
法官拿督仄万再迪判处被告罚款800令吉及须执行6小时社区服务,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一个月替代。
另外,在本地任职工厂操作员的21岁尼泊尔籍男被告峇拉,被控于今年1月1日中午12时15分左右,在士乃紫馨阁花园(Taman Bintang Utama)5路的公共场所范围随手乱扔烟蒂而触法。
通译员以英文念出控状后,被告俯首认罪,法庭上随后播放被告丢弃烟蒂过程的视频,由于影片人数众多,法官要求被告指认自己站位。
被告求情时指已意识到错误,并承诺不会再犯。
法官拿督仄万再迪判处被告罚款1000令吉及执行6小时社区服务,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一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鲁比雅副检察司。
(本报黃慧琪摄)
指脚受伤要求轻判
第三名被告是在新加坡工作超过10年的印度籍男被告辛哈,他于今年1月14日下午5时48分左右,在新山世纪花园斯里家拉鲁商业区一家市场前乱丢饮料瓶触法。
通译员以英文念出控状后,被告俯首认罪,法庭上随后播放事发视频。
从视频中清楚可见,被告在一饮而尽瓶装饮料后,随手丢在地上。
他求情时指自己知道错误,由于脚有受伤,要求法官轻判。
法官拿督仄万再迪在聆听求情后,判被告罚款1000令吉及须执行4小时社区服务令
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柔佛州主任再纳菲迪里。
已发出153张违规通知书
马来西亚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柔佛州主任再纳菲迪里指出,至今为止,当局针对在公共场所乱丢小型垃圾的人士共发出153张违规通知书(NPK),违规者包括92名国人和61名外籍人士。
他说,周三(1日)被控的3名被告,预计被安排于4月30日在士姑来区进行执行社会服务令。
他指出,近来接获不少公众通过面子书或TikTok平台上传乱丢垃圾的行为及视频,显示公众对随意丢垃圾的情况已感到厌恶。
“我们取缔行动将持续进行,目前已锁定数个乱丢垃圾黑区,展开长期监督与执法。”
他说,目前最常见的违法行为,是随意丢弃树枝、园艺废料及植物垃圾。
根据法庭,除了本周三的案件外,接下来还有3场审讯,分别定于4月3日、4月7日及4月10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