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6名男子包括一名乐龄人士及军人,于今日承认在公共场所乱丢烟蒂,分别遭判罚款300令吉至600令吉不等,除了一名乐龄人士逃过社区服务令,其余5人被谕令履行社区服务令4小时至10小时。
6名接传票人,除了75岁的拉惹阿都阿希希因年事已高,仅被判罚款600令吉,不需执行社区服务,而来自雪兰莪的沙希努拉曼(41岁)被判罚款500令吉及社区服务10小时,其余的4人莫哈末依兹鲁(29岁,军人,来自吉隆坡)、拉惹古马(35岁,来自雪州)、梁德俊(译音,22岁,来自柔佛)、陈正堂(译音,19岁,来自柔佛),皆被判罚款300令吉及4小时社区服务。
莫哈末依兹鲁是于今年1月1日在又见马六甲乱丢烟蒂,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卫生法令(672号法令)77A(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77B(1)条文下受处罚。
拉惹古马于1月24日在南北大道的爱极乐休息站乱丢烟蒂;拉惹阿都阿希希、沙希努拉曼于1月25日在南北大道爱极乐休息站乱丢烟蒂;梁德俊、陈正堂于2月16日在新马六甲花园乱丢烟蒂。
6人在法官拉惹诺阿蒂拉面前直认不讳,皆被罚款及谕令接传票人在各自生活地区执行社区服务。
主控此案的是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卫生机构主控官阿都哈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