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 / 3:30pm更新)“狮城男女涉新山谋杀”案;被控蓄意伤人的男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700令吉,而涉及谋杀的25岁被告无法获保释,若他罪成,唯一刑罚为绞刑。
两名被告分别为25岁的莫哈末阿里夫,以及33岁的沙希;两人今日在新山第一推事庭及第三推事庭面控。
涉及谋杀的被告莫哈末阿里夫,被控于3月14日清晨5时30分,在新山南钥城区,谋杀一名外籍华裔男子谢宏忠(译音),导致该男子死亡,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莫哈末阿里夫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罪,惟谋杀案不在推事庭的管辖范围内,因此没有认罪环节。
(本报郭芳怡摄)
承审推事娜比拉裁定,被告无法获保释,同时案件展延至6月3日过堂,以提交化学、脱氧核糖核酸(DNA),及毒理报告。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西蒂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另一名被告沙希被控于同天凌晨4时30分,在同个地点,因与一名26岁的受害者莫哈末亚当发生误会,因此打伤其右眼。
被告是于本月18日凌晨12时15分遭警方逮捕,经过调查发现他为蓄意伤人,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沙希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莎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为考量到伤者所受到的伤害,应给予相称的处罚,以让被告获得教训。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向法庭求情降低罚款金额。
最终,推事雅蒂法裁定,判处被告1700令吉罚款的刑罚,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4个月代替。

新闻背景
6名新加坡籍男女涉嫌于今年3月14日清晨约5时,在新山南钥城区(Southkey)一带谋杀一名新加坡籍男子,其中一名嫌犯被我国警方在新山关卡逮捕,另外4名嫌犯则逃回新加坡匿藏。
新加坡警方之后在新加坡德曼花园第40座组屋的一间单位内,逮捕其中两名嫌犯,之后再相继逮捕4名嫌犯,以致案件落网人士达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