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来自笨珍市议会的行政人员涉嫌在5年前,诱骗一名老翁提交6万2760令吉的支票及现金,以加速建设一栋两层楼建筑的申请程序,惟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
被告为38岁的莫哈末那兹里,今日被反贪污委员会带上新山法庭,面对5项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5月30日,在笨珍柔佛路36哩的一个地方,欺骗一名72岁的老翁,诱使老翁交出3张支票及现金,总计6万2760令吉。
被告此举是为了让老翁相信,他能够处理老翁针对在崩山建造一栋两层楼建筑的申请事宜。

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17条文(欺骗),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来自反贪会的莫哈末法依祖,他建议法庭,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作为被告的保释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马兹里求情指出,被告需要照顾妻子及4名孩子,当中包括一名自闭儿,因此希望法庭能将保释金额降到最低。
最终,法官阿末卡马裁定,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案展延至5月7日过堂,以提交文件。
(本报郭芳怡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