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该部正拟定进一步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强制肇事者除了判处监禁,还需向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金。
他今日发文告说,交通部敦促警方加快全面调查此案,以便尽快将调查报告提呈律政署(前称总检察署)展开检控,并希望法庭在罪犯被判有罪时,对其处以最严厉的刑罚。
“政府承诺将持续加强法律和执法力度,确保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获得充分保障。”

陆兆福说,交通部就巴生大红花西路发生的一起悲惨交通事故,向被醉驾和毒驾司机撞死的死者阿米鲁哈菲兹家属,致以深切哀悼与慰问。
陆兆福谴责
不可接受的刑事过失行为
他形容,这一悲剧令人痛心,不仅夺走无辜生命,更是一种不可接受的刑事过失行为。交通部严正看待此事,并强调政府绝不姑息任何醉驾或毒驾行为,因为这明显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他指出,相关法律修正案已在国会下议院获得通过,并于2020年10月生效,该修正案是对违法者处以更严厉的刑罚。
陆兆福说,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任何人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10年、不超过15年的监禁,以及罚款5万至10万令吉。
他指出,若属重犯,刑罚将更为严厉,即不少于15年、不超过20年的监禁,以及10万至15万令吉罚款。
“同时,交通部也正拟定进一步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强制肇事者除判处监禁外,还需向受害者家属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