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农民组织局(LPP)经理涉嫌在5年前,挪用哥打丁宜东区分局总值逾14万令吉的资产,今日被大马反贪会提控上庭,惟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
被告为36岁的莫哈末法依兹,他是该分局农场经理,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16项挪用资金控状。
“马新社”报导,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11月15日期间,在柔州农民组织局哥打丁宜东区分局,不诚实的将总值达14万1872令吉67仙的油棕鲜果串(BTS)据为己用。
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03条文(滥用资金),若罪成可判监禁最少6个月及最高5年,并可附加鞭笞及罚款。
此外,被告也被控将受托管理的油棕鲜果串私自出售,并将所得款项汇入个人户口,抵触刑事法典406条文(刑事失信),若罪成可判监禁最高10年,并可附加鞭笞及罚款。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艾丽丝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
不过,被告律师亚希雅指出,被告在农民组织局服务长达15年,月薪仅4000令吉,还需要负担家庭开销,且案件可能导致被告薪资被扣。
她说,被告自2024年11月案件调查开始以来,就一直积极配合,因此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释金额。
最终,法官拿督阿末卡马阿里芬裁定,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案件展延至4月30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