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高庭今日批准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申请,撤销首相署前部长瓦塔慕迪所提出的诉讼。该诉讼原旨在挑战安华于2022年11月19日胜选成为打扪国会议员,以及同年11月24日受委为首相的合法性,声称相关任命违宪且无效。
高庭法官陆意清今早批准安华寻求撤销上述诉讼的申请,同时谕令瓦塔慕迪需向安华支付8万令吉的堂费。
马新社报导,陆意清宣判时指出,瓦塔慕迪的诉讼没说明任何合理的兴讼原因,因此在缺乏任何法律根据下,起诉人的诉讼是没有依据及无理的。

称瓦塔慕迪诉讼
滥用司法程序
她说,瓦塔慕迪的诉讼是在滥用司法程序, 这宗诉讼显然无法成立,也无可争辩之处,因此允许这宗诉讼继续进行是毫无意义的。
基于上述理据,她批准安华的申请。
法官补充,她主审的法庭不是选举法庭,但起诉人在这起诉讼中,辩称答辩人不具参选第15届全国大选的资格。
她说,寻求挑战选举候选人资格的问题,必须经选举诉讼定夺,而选举罪行法令第33(1)条文阐明,选举诉讼必须由选举法庭的法官审理。
瓦塔慕迪于2025年8月15日入禀高庭,以安华在2022年,本应不具参选第15届全国大选的资格为由,寻求高庭宣判他上阵打扪国会议席后胜选的结果,并受委首相一职的任命违反联邦宪法和无法律效力。
瓦塔慕迪为其诉讼提交的宣誓书中,主张时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于2018年5月16日全面特赦安华的谕旨,没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款,阐明撤除安华在出狱后的5年内,受限于不具成为国会议员资格的限制。
安华随后于去年10月14日,向高庭申请撤销上述诉讼。
瓦塔慕迪将上诉
瓦塔慕迪在他的诉讼遭撤销后,向媒体表明他将提出上诉。
周三代表安华出庭的律师是蓝吉星,瓦塔慕迪的代表律师则是卡迪格山,联邦律师沙列胡丁则代表律政署以“法庭之友”的身分出庭。
瓦塔慕迪去年为其诉讼提交的宣誓书指出,联邦法院于2015年2月10日,维持上诉庭判处当年身为公正党峇东埔国会议员的安华鸡奸前助理莫哈末赛夫罪成和监禁5年的判决。
他指出,安华当年被判监超过一年,因此根据与联邦宪法第48(1)(e)条款同读的第48(3)条款,安华于2018年5月16日获释后,是受限于5年内,即当天至2023年5月15日,不具成为国会议员资格的限制。
他说,时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于2018年5月16日全面特赦安华的谕旨,没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款,阐明撤除安华在出狱后的5年内受限于不具成为国会议员资格的限制。
因此,他寻求高庭,宣判安华于2022年11月19日,胜选成为打扪国会议员的结果及当年11月24日受委首相的任命违宪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