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17日讯)社运分子阿鲁姆甘涉嫌于去年在社交媒体发布意图引发公众恐慌的言论,今日被控上庭,被告不认罪。
56岁的阿鲁姆甘,在爪夷推事庭面控。

被告被指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3时45分,在峇都交湾一间购物中心,在其IG账户发帖,该贴文被一名人士看到,可能促使他人做出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
贴文内容是呼吁一个兴都教组织发起街头示威,因当局未针对印裔传教士占里维诺采取行动。该事件是源于一段涉及3名本地电台主持人被指嘲讽某宗教节日的争议视频。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内容后,否认有罪。
此案由槟州检察司主任纳兹兰率领副检察司艾莉娜主控,并建议法庭让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
辩方律师T. 古纳瑟拉安、包万星及黄迪克森代表被告,并同意上述保释额。
推事努鲁艾娜随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被告已缴付保释金。
此案择定于6月22日过堂。
警察总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昨日透露,警方已获律政署(前称总检察署)的指示,今早分别在吉隆坡、吉打浮罗交怡、森州芙蓉及槟城威南爪夷的推事庭,提控4名涉嫌煽动宗教及种族情绪的人士,其中一人是阿鲁姆甘。
另3名被控人士,包括印裔传教士占里维诺、马来右翼分子达敏、马亨德拉布巴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