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4年前发生的“表哥强奸表妹乱伦案”出现转折,涉案被告因受害者证词前后不一和出现矛盾,因此被告在证据不足下当庭获释。
现年31岁的被告莫哈末依瑟,被控于4年前在东甲砂益一个园丘住家内,强奸当年仅11岁的受害者(被告表妹),牴触刑事法典376(3)条文。
被告透过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代表律师沙菲益今日在庭上提出,受害者在法庭接受交叉盘问时,当被问及案发时在场人物时,受害者列出当时有多人在家,包括受害者的姐姐、阿姨(即被告母亲)等人。
他说,当询及被告是否有在场时,受害者却回答“不在”。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莫哈末凯里指出,基于受害者证词的稳定性,以及关键证人当庭翻供,供词出现矛盾,因此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被告与受害者两人为表兄妹关系,两人也是轻度智障的弱势群体,皆为同一所学校的特殊班级学生。
案情指出,患有轻度智障的女童(受害者),在前往表哥家玩耍时,竟遭对方性侵,受害者因惊吓及表达能力有限,事后多日未上学,幸得细心的老师察觉有异,主动联系家属,才揭发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
受害者父亲在询问女儿情况后,惊觉事态严重,立即带女儿前往医院检查,随后与妻子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