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政府将持续加强对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管理,确保在现有行政框架下,妥善管理、协调,并以最佳方式处理相关问题。
上述事项是在昨日举行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和谐与管控策略”会议上讨论,会议由国家团结部副部长华岚与首相署(宗教事务)副部长玛哈玛罗斯里主持。
根据昨晚发布联合声明,会议也探讨加强对宗教场所管理及建设程序,以及设立指南的必要性。
声明指出,在中央政府层面,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协调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事务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包括通过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基金协调单位(RIBI),监督及协调发放相关拨款。

“因此,各方应遵守房政部所发布,有关宗教场所核查与指导方针。”
声明解释,非伊宗教场所管理事项是依据现行法律条文执行,包括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和1976年城镇与乡村规划法令;相关法令赋予地方政府监管建筑结构的权力,确保在其行政辖区内不会在未经许可下兴建宗教场所。
声明也说,政府将继续为各宗教群体提供对话平台,确保任何问题都能通过协商、理解及团结精神来解决;唯提醒各方不得鼓吹涉及宗教、种族及王室机构的“3R议题”,以免破坏社会和谐。
来自全国各地不同宗教场所的主席及代表受邀出席此次会议,包括兴都教、基督教、佛教、道教、锡克教及巴哈伊教群体。
此外,多家政府机构代表也出席会议,如内政部、房政部、警方、伊斯兰发展局、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社团注册局和城乡规划局(PLANMalay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