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0日讯)森州行政议员阿鲁古马指出,他已指示州内所有地方政府采取行动,任何未经批准违建的新宗教建筑必须立即停工,确保未经批准的违建宗教场所不再增加。
他说,若在施工初期不果断处理,一旦宗教建筑完工并开始使用,就会引发社会争议和敏感问题。
“而且若现在不处理这些问题,2、30年后同样的问题将依然存在。”
他认为,执法的关键在于时间点,在建筑尚未完成之前采取行动,不会引发冲突,一旦等到建成多年才处理,引起的社会反弹将更大。
阿鲁古马也是森州地方政府发展、房屋和交通行动理事会主席,他今日巡视新那旺平民组屋后,受询针对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昨日发表“指示全国各地方政府‘清理’蓄意未依合法程序兴建的宗教场所”谈话,如是回应。

他说,部分宗教建筑可追溯至3、40年前的园丘或旧发展区,当时的社区建立庙宇或寺庙供居民使用,然而随着土地用途改变或发展范围的变化,这些旧宗教建筑一直未被妥善处理或搬迁。
“倘若有关土地适合继续作为宗教用途,宗教单位可向州政府申请将土地宪报为宗教保留地,若土地不适合,则必须在完成审批与宪报程序后迁往已获批准的地点,而非随意搬迁。”
无论如何,他强调,州政府将采取三大执行方向,新建筑立即停建、旧建筑和平解决、未来发展先解决宗教用地问题再进行建设。
“这3项原则也许不会立竿见影,惟多年后一定可以看到成果,并确保政策公平适用于所有种族群体,避免引起社会紧张与敏感冲突。”
须预留非伊宗教保留地
阿鲁古马强调,森州政府早在2019年开始,便制定发展规划指南,要求发展商在新发展区达到逾1万人口时,必须预留至少一英亩非伊斯兰宗教保留地。
“目前,发展商皆普遍遵守这项指南,有效减少宗教场所在开发中无地可迁的问题。”
他说,过去有部分发展项目未妥善处理原有的宗教场所,导致责任落在社群身上,这种做法不公平,因而州政府已规定,未来任何新的发展项目,必须先解决宗教保留地问题,否则将不予批准。
他说,本身也是兴都教徒,但不认同有人随意在路边或不合适地点兴建宗教场所,每个信徒都必须维护宗教场所的神圣性,而不是让它成为社会矛盾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