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有关限制首相任期的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记名投票,因未达宪法规定的三分二支持门槛,二读无法获得通过。
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阿都在计票结果结束后宣布,上述修宪案以146票赞成、44票弃权和32缺席票,无法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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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邦宪法第159条款,由于是修改联邦宪法的法案,因此需至少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支持才能通过;换言之,在222名国会议员当中,上述法案必须获得少148名国会议员支持才能通过。
这也意味着今日这项修宪法案,以两票之差而闯关失败。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上个月23日,向下议院提呈修宪法案,限制在宪法第43(2)(a)条款下,受国家元首委任为首相职的国会议员,任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10年。
修宪案新增第43(4A)条款建议,首相累计任期一旦达到10年,则出任该职的国会议员根据宪法规定自动卸任。
已故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于2019年12月3日提呈修宪法案,欲限制曾任相两届的国会议员,将无法受委为首相。
上述修宪法案原本预计在2020年3月提呈二读和三读,并寻求通过,但因碰上冠病疫情,以及政府实施行动管制令,下议院会议并没有在3月如期召开,这份修宪法案也没有提呈二读和三读。
随后在2020年8月26日,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拿督达基尤丁向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宣布撤回这项修宪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