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13日讯)因乱丢烟蒂而被判罪成的两名被告,今日正式在淡马鲁履行社会服务令,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展开清洁工作。
两名被告分别为45岁的阿末玛祖基(私人司机)及26岁的莫哈末阿德里(宗教学院生),他们分别于今年1月1日在淡马鲁河畔公园一带乱丢烟蒂,被控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清洁管理法令第77A(1)条文。
(本报东海岸人摄)
两人昨日在淡马鲁地庭面控及俯首认罪后,分别被判罚款600令吉及300令吉,并须在6个月内完成6小时社会服务令,两人较后已缴付罚款。
两名被告今早8时许,抵达淡马鲁鲁拉士曼丹路设立的临时柜台报到,在聆听执法人员讲解社会服务令程序及完成签署同意书后,于上午9时正开始履行社会服务令,全程由执法人员监管。

彭亨州固体废料管理机构主任凯鲁希山指出,今日全国共有5个州属同步执行社会服务令,包括柔佛、森美兰、彭亨、吉隆坡及吉打,而彭亨州目前共有2宗案件完成定罪程序,即昨日在淡马鲁地庭被判刑的两名被告,他们今日开始履行社会服务令。
他指出,根据现行条文,乱丢垃圾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00令吉罚款,同时也可附加社会服务令,并须在6个月期限内完成。

“昨日两名被告被判履行6小时社会服务令,并以每日1小时方式完成,若违规者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案件将被带回法庭,并可能面对最高1万令吉罚款。”
凯鲁希山指出,截至目前,彭亨州已有2宗案件完成定罪,另有约数宗案件将于3月3日及4日完成定罪程序,彭州整体共有102宗乱丢垃圾案件将被带上法庭审理。
凯鲁吁彭州民众引以为鉴
凯鲁希山呼吁彭州所有民众引以为鉴,共同维护公共环境清洁,民众应将垃圾丢入垃圾桶内,若附近没有垃圾桶,应先保留垃圾,待找到适当地点后再丢弃,避免随意乱丢。
“乱丢垃圾虽属小事,但长期累积将影响环境卫生与城市形象。”

他也指出,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未必穿着制服,一般会以便服巡查,以提高执法成效,同时鼓励民众若发现乱丢垃圾行为,可透过WhatsApp向当局投报,并提供视频证据,以协助执法单位采取行动。
在场包括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淡马鲁分局经理赛夫等。
固体废料管理机构周四(12日)发文告指出,截至2月11日,彭亨州已发出102张违规通知书,其中89宗涉及本地人,13宗涉及外籍人士;当中60宗案件已提呈副检察司,21宗获准提控,9宗案件安排于3月初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