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2日讯)汝来土制炸弹案中,因爱不遂而化身为炸弹狂人的“阿杨”在案件今日过堂之际,因伤势严重危急,紧急转送吉隆坡中央医院治疗,因此缺席今日的庭审。
案件主控官诺阿芝哈副检察司是于今日在芙蓉地庭,向法官N卡娜格丝瓦丽指出,被告因伤势严重,于2月3日被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她向法庭申请将案件展期,以便被告在身体状况恢复良好后,继续进行后续审讯程序。
她指出,该份确认书已由监狱署署长提交,并由监狱医生亲自核实。
法官卡娜格丝瓦丽接纳主控官申请,并批准案展3月13日过堂。
“阿杨”杨福山(63岁,人名译音)于今年1月9日首度被控,由于当时他受伤在端姑惹化医院接受治疗,因此,当时是在医院病房面对5项控状。
被告面对的5项控状中,有3项援引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3条文,即是在在去年12月22日中午12时30分及晚上7时30分,以及12月27日下午4时15分,被告在汝来迪沙柏玛(Desa Palma)公寓的一单位,以及在汝来星谷(Star Valley)一带停放的一辆国产英雄轿车及文丁甘榜巴当本那,持有爆炸物,并在合理推断下,有意图使用该爆炸物伤害他人。
另外,被告也在同一法令4条文下,被控非法且怀有恶意使用自制爆炸装置(IED);此外,还有一项控状是援引刑事法典435条文,非法及怀有恶意使用土制爆炸装置(IED),导致一辆公共车辆造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