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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明裁决 是否恢复莫哈末依沙涉贪 定罪

(吉隆坡9日讯)将于明日,择定是否恢复前主席丹斯里,被控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控状罪成的定罪。

法官拿督诺丁哈山、拿督李瑞成及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组成的三司,明日审理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从而决定是否会入狱服刑。

控方寻求维持高庭于2021年2月3日,裁定涉及9项总额309万令吉的贪污罪名成立,判处他监禁6年及罚款154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另服18年监禁。

上诉庭于2024年3月6日宣判无罪释放。

已于上周四聆听双方陈词,并择定明日宣读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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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上诉聆讯中,主控官阿夫再尼占副检察司在陈词时指出,高庭裁决正确,因证据显示通过其前特别助理莫哈末扎希德,9次向时任Gegasan Abadi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依克万,收取总共309万令吉贿款。

上述贿赂是作为他换取批准Felda投资机构私人有限公司(FICSB)以1亿6000万令吉,收购位于砂拉越古晋的默迪卡宫酒店。

阿夫再尼占说,举证显示在与依克万会面后,曾间接指示莫哈末扎希德向依克万索贿,而后者亦按照其指示行事。

另一方面,代表律师阿迪慕兰支持上诉庭裁决,主张控方未能证明其当事人实施所指控行为,亦无法证明有关酬金与指控行为之间存在关联。

相关新闻>>依沙上诉无罪释放 控方上诉寻恢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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