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5日讯)“南方大学学院校长不续聘”事件;南方大学学院学生总会4名前任与现任学生领袖代表今日促请南方大学学院董事会在24小时内落实对话承诺,针对人事决策的制度与程序问题,作出合理解释。
4名联合发表声明者,为南方大学学院第三十届学生总会代主席蔡婧庭和前主席陈其深,以及第二十九届学生总会前主席张溢豪和前副主席陈维浤。
他们今日发联合声明指出,该校董理事会近日通过媒体发文告,试图以“借调协议自然期满”来定调校长变动的逻辑,存在明显的误导性。
他们认为,虽然文告强调卸任校长蔡润煌的职务,基于为期两年的借调协议,但蔡润煌已在媒体访问中明确指出,合约在期满后具备续约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董理事会所谓的‘自然期满’,实质上是有意选择‘不续约’。”
“就如董理事会文告所言,若常务董事会是基于‘专业评估’和‘大学长远发展’做出的决定,为何在没有预先启动公开招聘或落实接班人选的情况下,宁愿制造行政空窗期,也要在短时间内仓促成立‘过渡期管理委员会’并委任代校长?”
声明指出,按学校章程,校长的任命与终止权属于理事会,并须董事会批准,但从董理事会去年10月7日的议决过程来看,相关决定并非由完整理事会及董事会作出,而是由董理事联席会议拍板。
“当日出席的仅10人,理事会代表仅两人,其余为常务董理事成员。换句话说,本应由理事会主导的重大人事决策,却可能在理事会代表不足的情况下被决定。这个程序是否符合章程,常务董事会必须交代。”
代表:校方冷处理方式
学生基本权力的蔑视
有关声明指出,学生代表曾提出2月2日和4日的对话,但校方冷处理的方式已使双方的沟通基础濒临破裂。
4名联合发表声明者指出,这不仅是对学生基本权力的蔑视,更是对学校章程中关于“沟通机制”与“透明治理”要求的公然背离。
“目前的争议焦点在于:为何董事会要在违背章程程序的情况下,强行终止校长的续约空间并建立权力集中的过渡机制?”
“当一所学府的治理偏离了章程的法理依据,任何新闻稿式的说明都无法恢复其在师生和社会心目中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