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怕越南妻子拿不到永久居民权,狮城丈夫在提交申请时,隐瞒妻子曾有过一段婚姻和一个孩子,提交虚假申报,夫妻双双被控,如今丈夫被判坐牢3周。
被告陈春耀(43岁,音译)面对3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他昨天承认其中一项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的越南籍妻子黎氏花(43岁)早前也被控上法庭,她的案件将在3月10日审理。
根据案情,2025年1月6日,两人涉嫌在提交表格时,作出虚假申报,被当局调查。
调查显示,被告和妻子在2007年通过共同朋友结识,两人展开恋情时,被告获悉妻子曾在2003年9月时在越南结过婚,还有一名儿子。
两人过后在2008年12月24日步上红毯。2009年5月25日,黎氏花完成了与前夫的离婚诉讼。
被告和妻子过后也在2012年生下一名儿子。隔年4月,妻子向当局提交永久居民申请,被告是申请的赞助人。他们在提交的表格中,针对申请者是否有其他婚姻和小孩这一项中,选取“不适用”。
尽管被告知道这和事实不符,仍在申请表格签名,因他认为如果申报妻子之前在越南有过婚姻和孩子,当局会提出质疑,不会批准申请。
当局在不知道他们提交虚假申报的情况下,批准黎氏花的申请,她在2013年10月29日获得永久居民身分。
被告求情时说,孩子还在就读中二,需要父母陪伴,妻子的案件过后也会被审理,因此希望法官可以轻判。
移民与关卡局指出,当局严肃看待在申请移民证件时,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人,将对他们采取严厉措施,包括取消或撤销其移民证件。
任何人以虚假陈述为自己或他人获取或试图获取入境或再入境许可证、通行证、新加坡签证或证明书,均属犯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4000元(1万2365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