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9日讯)公司董事被判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罪成,因无法缴付20万令吉罚款,而以监禁12个月替代,同时充公其名下两台挖土机。
被告张政忠(译音,64岁)被控于2023年8月8日下午5时15分,其公司非法占用彭州政府位于北根甘榜柏玛当柏拉万的土地,修建道路通往伐木许可证区域,被执法队(UPNP)执法人员拘留。
此行为抵触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1)(a) 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团队包括彭亨州执法队代表莫哈末达奇尤丁、莫哈末法依及依扎度法依鲁斯,而被告律师则由江依夏代表(译音)。

主控官建议法庭对被告判处最严厉刑罚,因为其行为不仅对被查封区域的土地结构造成重大破坏,也造成州政府流失税收及许可证费用。
整个审判过程中,共有9名控方证人及3名辩方证人出庭供证。
这起案件从2025年3月开始审理,历时一年2个月,法官阿兹曼最终判处被告罪成,罚款2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则监禁12个月替代。
由于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因此被判入柏努监狱服刑,同时其名下两台挖土机也被充公,归州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