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律师公会提议,法庭批准释放被告时不应要求他们以现金支付保释金,以减缓监狱扣留者过度拥挤问题。
律师公会民事法律及法律改革委员会联合主席拉马杰尔万说,沙巴和砂拉越州已根据刑事程序法典采取上述做法。
“很大程度上,我们的保释制度已成为现金制度,附加条件也变得相当自动化。”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他今天在改革审前扣留和保释体系的小组讨论会上指出,截至去年10月,全国42所监狱扣押人数为2万7877人,占监狱总人数的36%。
“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当然,其中一些人因面临谋杀、枪支和毒品走私控状而无法获得保释。然而,大多数人无力支付拟议的保释金,只能在狱中等待案件审结。”
拉马杰尔万说,电子担保(eJamin)没有提供其他担保形式,如过去可行的土地所有权证。
他也说,律师公会建议政府将自行吸毒除罪化,并将轻微罪行法令中的相关罪行修订为行政违规,仅处以罚款。
“这些措施将减轻查案官、检察官和初级法庭法官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