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6日讯)11岁男学生在宗教学校宿舍内被舍监使用藤条鞭打案;26岁前宗教学校教师今日被控蓄意伤人不认罪,推事谕令被告缴付2000令吉保释金及以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或证人,案展3月3日过堂。
根据“马新社”报导,被告莫哈末阿都拉阿布巴卡被控于2025年9月29日晚上大约10时,在双溪谷(Sungai Kob)一间学校宿舍里故意伤害11岁受害者,因而在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R.加亚斯里副检察司要求推事,对被告设定8000令吉保释金金额,而陪同被告出庭的代表律师则求情减少金额,因被告已被解雇没收入。
推事努哈米扎谕令被告,缴付2000令吉保释金及以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3月3日过堂。
上述事件早前在网络上疯传引起关注,警方随后发文证实该案,并是在去年10月3日凌晨2时05分接获投报,投报人莫哈末诺莱因(40岁)的孩子在宿舍内,因被指干扰其他学生,而遭宿舍管理员以木藤鞭打身体。事后,受害学生的手臂及背部出现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