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政府向高庭申请,要求暂缓执行需向失踪华裔牧师许景城家属,支付逾3700万令吉的赔偿。
代表政府和警方的高级联邦律师努鲁法哈娜,今日在高庭陈词时说,政府申请暂缓执行判决,是因案件涉及巨额公共资金。
她说,各政府机构之间也需要协调,才能将这笔款项转入信托户头。
她说明,暂缓执行不会损害原告,即许景城家属的利益。
努鲁法哈娜说,政府并未耽误提出暂缓申请,因有关申请是在政府取得所有必要的法庭文件后才提交。
另外,代表许景城家属的律师杰拉德,对暂缓执行申请提出反对,称这意在剥夺家人通过诉讼获得的利益。
“暂缓执行申请理应在高庭于去年11月5日作出裁决后,就立即提出。”

他更称,总检察署在裁决出炉后的24小时内,就已经提出上诉。
法官玛哈占随后择定于1月26日作出裁决。
2017年2月13日,许景城在八打灵再也被蒙面人绑架。2019年,人权委员会报告认定,许景城为“强迫失踪”受害者,涉及警方政治部。政府随后成立专案小组调查,但相关报告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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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5日,高庭裁定政府和警方在许景城失踪案,必须为疏忽、渎职、违反法定职责及侵犯基本自由负起法律责任,并择定需从许景城失踪日,也就是2017年2月13日起,每日向其妻子刘秀玉支付1万令吉,直至寻获许景城。
有关将存入信托户头;截至今日,许景城已失踪3296天,意味着政府和警方累计需要支付3296万令吉。
另外,高庭也谕令政府赔偿400万令吉损失,以及25万令吉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