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7日综合电)台湾台南市一名21岁王姓男子,去年3月潜入永康区某大学想偷拍女大如厕画面,不料失风当场被逮遭判刑,没想到他“再接再厉”,去年6月又到同所大学故技重施,这次一样又没得逞,最后还是被警方逮到,法官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刑3月,但短短时间内又再犯,这次虽然还是能易科罚金,但避免再犯不得缓刑。
判决指出,王男去年3月11日下午2时许,前往永康区某大学L栋7楼女厕内躲藏,并拿手机偷拍隔壁女大生如厕影像,发出动静被女大生发现,通报校方人员报警处理,警方到场逮到王男依法送办,检方起诉后台南地院审理此案,9月时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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