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总检察署彻查单亲妈妈罗惠雯被迷奸案件证据后,发现罗惠雯证词与医疗报告结果有矛盾,因此不得不把施害者强奸控状改为较轻罪名。
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说,当局在被告律师提交陈情书后彻查所有证据,并得到上述发现。
“总检察署审查发现,受害者的词存在多处出入,这或将影响受害者和整体案件可信度。

“虽然有医疗报告,但报告结果无法支持构成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罪行要素,即无法证实所谓的强奸指控。”
他回应“当今大马”询问时强调,总检察署无意否定当事人经历或痛苦,但总检察署始终致力于确保每宗案件,都是公正、透明和依法办理。
他特别指出,控方必须履行举证责任,才能在法庭上将被告定罪。
罗惠雯早前在社交媒体自揭,被人下药迷奸及软禁,她报警后,涉案者却从一开始在强奸罪下调查,被改为意图非礼和使用暴力罪名,最终仅被判罚款1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