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17日综合电)据德国《明镜周刊》等德媒报导,4月14日,一名28岁的中国留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3个月,包括谋杀未遂、严重强奸、通过视像录影侵犯隐私等多项罪名。
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当天认定,被告在数月时间里,在其公寓内对当时的女友下药并强奸了她8次,有时长达数小时。主审法官科彭莱特纳形容其罪行“罪大恶极、高度专业、蔑视人类、女性且禽兽不如”。

法院一名调查人员称,被告拍摄的这些影片是“她见过的最令人发指的”。调查人员称,被告拍摄的影片显示,他反覆给女友注射药物,有时将浸透镇静剂的布按在她的脸上,以确保她在强奸过程中不会醒来,并经常利用这些影片进行手淫。
在庭审中,被告基本承认了所有指控。他表示,他是在几个社交媒体“电报”(Telegram)的聊天群里了解到如何用药物迷晕女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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