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马新第二通道2重型摩哆失控翻覆”案;涉案罗厘司机今日在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下面控,惟他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
被告为34岁的莫哈末纳兹里,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对一项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1月8日下午4时40分,在马新第二通道危险及鲁莽驾驶,导致一名30岁的摩哆男骑士死亡。

其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S.维基妮斯娃丽副检察司,她建议法庭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外加2项附加条件,即吊销驾驶执照,以及每月到警局报导,直到案件结束。
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向法庭求情,不要吊销其驾驶执照。
承审推事诺法汀在经过考量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以上两项附加条件。
推事也裁定,此案展延至2月24日过堂,以提交文件,以及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