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地庭法官罗斯里早前同意,让商人拿督刁健在莎阿南地庭的另一项贪污提控,移交到吉隆坡法庭一并审理。
他在周四(8日)的审前会议中,让控方于3月13日移交资料给辩方。
刁健城是于2025年12月4日,在吉隆坡地庭因涉嫌在沙巴探矿执照的贪污案中提供17万6829令吉3仙贿赂,而面控4项行贿罪名,但他皆不认罪。
隔日,他与首相前高级政治秘书拿督斯里三苏依斯干达再被带到莎阿南法庭,加控1项涉嫌在沙巴探矿执照的贪污案中,分别收取和提供6万4924令吉贿赂罪名,但他们皆不认罪。
刁健城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罚款不少过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