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日讯)涉嫌强奸同父异母的姐姐,22岁继弟在潜逃7个月后落警网,今日被押上法庭面控,但他不认罪,获淮以一万令吉保外候审。
22岁的被告莫哈末鲁马努哈晋,今日上午在麻坡第一地庭,被控于去年5月某日凌晨4时许,在麻坡县阿都拉曼路巴力拉惹的住家内,强奸同父异母的25岁姐姐,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判监禁及鞭笞。
被告在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法官娜丽曼允许他以一万令吉保外候审。
案情指出,在父母经营的饮食摊当助手的被告,于事发当晚趁着同父异母的25岁姐姐
在住家客厅熟睡时,脱去裤子并露出阳具。
事发时,其姐姐因感觉有人骑坐在自己的身体,惊醒过来时发现其下半身已被脱光,且双褪被打开。
其姐姐吓得大声尖叫,被告急忙慌逃入睡房并紧锁房门。
据了解,此案还有另一名共犯,即是被告的胞弟,该胞弟已在早前被提控上庭。
被告在案发后四处潜逃,终于上星期日(去年12月28日)被警方逮捕。
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指出,此案罪行严重,为此献议法庭让被告以两万令吉保外。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外候审。

体内验出冰毒成分
随后,被告莫哈末鲁马努哈晋再被押往麻坡第一推事庭面对拥毒罪状,控状指他于去年9月28日凌晨约12时35分,在麻坡警察局验出体内拥有冰毒成分的毒品。
其此行为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第15(1)条文下被定罪,以及与相同法令第38B条文同读。
被告聆听控状后一样否认有罪。
推事卡蒂妮允准他以3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