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31日讯)“女子公共场所打架,警方扣留12人调查”;法庭今日裁决涉案的5名女子,每人被判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罚款须坐牢3个月!
不过,当这5名女子上庭时,其中数人在法庭走廊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甚至对摄影师挥手打招呼。这与一般案件中被告愁眉苦脸的情形大相径庭,引起网民的关注。

哥打峇鲁推事庭推事莱斯英然今天对此案作出裁决。根据法庭资料,这5名被告于本月25日下午2时30分,在美罗区巴刹的范围内发生打架事件。
推事在裁决时指出,被告阿丽雅(19岁)、西蒂诺巴尔雅(19岁)、西蒂玛斯都拉(28岁)、西蒂莎拉(30岁)和罗芝达(47岁)应该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
他说,作为礼仪之州的丹州,无法接受这样的行为,尤其是当私人生活问题未妥善处理时,竟然将冲突带入公共场所。
根据控方指控,5名被告触犯了刑事法典34条文,涉及公共场所打架。此案由莫哈末纳兹副检察司主控,法律援助局则派出西蒂阿迪卡律师为被告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