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民主联盟党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代表律师坚持,控方对赛沙迪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被判无罪释放裁决,提出的上诉毫无根据,应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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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斯达法林律师楼昨日致联邦法院副主簿官的信函,辩方要求聆审此案的联邦法院三司,维持上诉庭判处赛沙迪无罪释放的裁决。
辩方也感谢本案三司之首,即上诉庭主席拿督阿布峇卡于12月12日,要求上诉方和答辩方重新检讨各自立场的建议。
“我方已认真研读了上诉庭主席的建议和意见,我方谨以最尊重、敬畏和谦逊的态度,声明上诉方(控方)的申诉缺乏实质依据,并将完全交由三司做出公正和明智的裁决。”
较早前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通过一封致予联邦法院副主簿官的信函,向联邦法院告知总检察署已指示控方继续提出上诉。
旺沙哈鲁丁在信函指出,总检察长已指示继续提出上诉,并接受法庭所做出的任何裁决。
2025年6月25日,上诉庭批准赛沙迪上诉,撤销高庭于2023年11月9日所判处的罪成裁决,以及监禁7年、鞭笞两下和罚款1000万令吉的刑罚,并宣判他无罪释放。
总检察署在隔天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控状,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的时任土青团团长赛沙迪与土青团时任副财政拉菲克,串谋失信这笔款项。
赛沙迪也面对一项指他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