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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国内旅游没聘持牌导游 公司认罪 罚5万

(槟城10日讯)一间公司在办理活动中未聘请持牌导游,被控违反旅游业法规时认罪,被判5万令吉。

大马旅游、艺术及文化部(MOTAC)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公司为Coachliner 707 Travel & Tours Sdn Bhd,于本月1日在士拉央推事庭承认控状。

推事蔡源福(译音)依据1992年旅游业法规第6(1)(i)(iii)条及第6(2)条,将该公司定罪。如未缴清,公司负责人可面临最高两年监禁。

旅游部重申,根据1992年旅游业法令(482法令)及相关条例,未聘请持牌导游属严重刑事违法行为。

该部门将持续对违规行为采取严厉行动,以保障国家旅游形象及游客安全。


(示意图/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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