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交通部今日提呈2026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并建议特定交通违规行为的罚款,从现有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一旦相关法案在国会下议院获得通过,估计超过700项罪行的最高罚款提高至500令吉。
这些违规行为包括,交通工具没有路税、司机没有驾照、超速、未遵守交通指令或交通标志者,罚款最高都有可能会500令吉。
因此,这项由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的法案中建议,修正第14(4)、15(4)、第26(2)、第40(1)、第59(9)、第66A、第72(7)、第76A(4)、第79(1)和(2)的交通违规行为所规定的最低罚款额,从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
不过,根据陆兆福早前就上述修正案的一项媒体汇报会中说明,这不意味所有违规行为的罚款都会变成500令吉,因实际罚款金额仍会根据违规性质和现行标准决定,但不得超过500令吉。

此外,法案中也建议,修改第32(3)(a)和(b)条文,即提高驾照被吊销期间违法驾驶者面对的刑罚,从现有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提高至最高监禁3年,或至少3000令吉最多1万令吉的罚款。
陆兆福日前在法案汇报会上向媒体解释,目前300令吉的罚款已逐渐失去阻慑作用,甚至有者认为与其缴付路税及购买保险,不如直接缴付300令吉罚款。
他也强调,并非所有违规行为都会提高罚款且新措施不会立即生效,当局预计将设有两年左右的过渡期让民众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