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此前因资历尚浅却受委出任司法委任委员会(JAC)成员而备受争议,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是依法委任阿末特里鲁丁担任该职,因此无人能质疑首相在此事上的权力。
他说,根据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由9人组成的JAC是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为首,成员包括上诉庭主席、马来亚大法官、东马大法官及另5名由首相委任的成员,当中包括一名联邦法院法官和4名杰出人士。
他解释,首相在委任联邦法院法官成为JAC委员一事上,无需谘询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或任何人,因为上述法令赋予首相酌情权,可委任一名法院法官担任JAC委员。
他说,既然首相是依法委任身为法院法官的阿末特里鲁丁担任JAC委员,因此没人能挑战此事,因为这是首相的权力。
“我不能质疑,没人能质疑,那是他(首相)的权力,我们只能接受,我不能作任何正面或负面评价。”
旺阿末法立今早在司法宫,配合他上任100天而接受媒体联访时指出,随着阿末特里鲁丁如今已是JAC成员之一,后者已出席该委员会的会议。
“目前看来没什么问题,我们需要向前迈进。”
安华此前援引上述法令法令第(1)(e)条文,委任在2024年11月12日才成为联邦法院法官的阿末特里鲁丁,取代上个月退休的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扎峇丽雅,担任JAC委员,任期从11月15日至2027年11月14日。
目前,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法官的遴选过程及任命机制是分成2个阶段完成,即首先由JAC负责筛选具资格、能力和诚信的人选,然后向首相呈交有关人选建议。

应根据案件审理和判词内容
评价表现
旺阿末法立指出,若外界要评价前总检察长阿末特里鲁丁担任法官的表现,则应根据后者在法庭内审理案件的情况和书面判词内容,评价其表现,而非受到任何外在因素影响。
“若你要评价丹斯里特里鲁丁,就根据他的书面判词、在庭内的举止、对律师和案件双方陈词的情况评价。”
“这是我们评价他的方式,而非因其他事情或过去的历史评定,人们也可根据我的背景评价我,但这对法官来说是否公平?”
他举例,若人们要以他曾在哥打峇鲁、莎阿南或吉隆坡审案作出的判决评定其表现,是正确之举,但不该以他曾在多年前担任内政部副部长时的所作决定评价他。
“因此,大众应接受现实的最好方式是向前看,并根据法官在庭内的表现评价他(阿末特里鲁丁)。”
现年57岁的阿末特里鲁丁于2023年9月6日正式出任总检察长,直至2024年11月11日卸任,接着在隔天受委法院法官。
他于11月15日,在法院法官资历刚满一年后,就获首相援引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5(1)(e)条文,委任他担任JAC委员,有违长期以来是由法院资深法官出任该职的惯例。
律师公会于11月20日发文告指出,虽然安华有权作出上述人事任命,但整个过程欠缺透明度和没明确说明采纳的标准是什么,因此是令人担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