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消息人士指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可能被迫对未能按时提交书面判词(判决理由)的法官采取行动,包括设立纪律审裁庭或将其免职。
这名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透露,旺阿末法立可先将违规法官提交至法官操守委员会(JEC),因为未能向诉讼当事人提供书面判词理由,可能违反司法道德。
据法官道德守则第7条款,法官有责任及时提供书面判词。若裁定违反守则,操守委员会有权暂停法官职务,最长可达一年。

消息人士向“自由今日大马”说,据联邦宪法第125条款,国家元首可依据审裁庭报告,以法官无能或行为不端为由将其免职。
“必须采取强硬措施,法官应交由委员会或审裁庭审理。”
旺阿末法立周一(12日)在2026年司法年开幕仪式致辞时说,已指示所有法官必须在规定的8周期限内,提交书面判词。
据了解,尽管诉讼当事人多次致函追讨以进行上诉程序,仍有数名高庭法官积欠大量尚未完成的判词。
唯该消息人士承认,要求这些法官离职可能会面对阻力,尤其是法官的月薪自今年起已上调30%。
“他(旺阿末法立)可劝说表现欠佳的法官自行离任。这已有先例,在敦扎基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曾有2名法官被要求提前退休。”
律师:没书面判词 被告无限期滞留狱中
多名律师指出,一份及时且充分论证的书面判词至关重要,不仅质量更高,有时甚至能劝服当事人不再上诉。
律师拉菲克认为,若司法委任委员会(JAC)在提名法官人选时能严格审查其能力及效率,这类问题本可避免。
他强调,如果没有书面判词,被告将无限期滞留狱中,上诉庭只在书面判词理由出炉后,才会接受他们的上诉,构成“迟到的正义即不是正义”。
“法官若判处罪犯死刑或长期监禁,就必须尽快提交判决理由,因这事关被告的自由。”

他呼吁法官效仿阿末法立的工作态度,后者常在宣读判决当天就提交书面理由,强调若审讯结束后马上撰写,质量通常更高,因为对案件事实仍清晰。
律师肯加达兰也认同,一份及时且论证充分的判词,有时甚至能说服当事人不再提出上诉。
“获得一份有理有据的判词是每位诉讼当事人的宪法权利,因为这体现了司法问责制。”
律师赛依斯干达则认为,部分能力出众的法官,对自己未获司法委任委员会晋升感到不满。
“有些法官即使手中有逾期未完成的判词仍获晋升,JAC似乎忽略这一因素。”
他指出,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23(3)条文规定,若现任法官或司法专员有3宗或以上逾期超过60天的未完成判词,将不得获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