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指出,如果外界要评价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担任联邦法院法官的表现,则应根据后者在法庭审理案件的情况和所撰写的书面判词内容评价他,而不是以任何外在因素对他下定论。
他举例,若人们要以他曾在哥打峇鲁、莎阿南或吉隆坡法庭审案作出的判决评定其表现,这是正确之举,但不该以他曾在多年前担任内政部副部长时的所作决定评价他。

“如果你要评价丹斯里特里鲁丁,就根据他的书面判词、在庭内的举止、对律师和案件双方陈词的情况评价;这是我们评价他的方式,而非因其他事情或过去的历史评定,人们也可根据我的背景评价我,但这对法官来说是否公平?”
“因此,大众应接受现实的最好方式是向前看,并根据法官在庭内的表现评价他(阿末特里鲁丁)。”
旺阿末法立今早在司法宫,配合他上任100天而接受媒体联访时,受询及他在任内要如何加强大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尤其阿末特里鲁丁在外界眼中是备受争议的法官一事后,为后者缓颊而作出上述回应。
现年57岁的阿末特里鲁丁是于2023年9月6日正式出任总检察长,直至2024年11月11日卸任,接着在隔天受委成为法院法官。
他于11月15日,在法院法官资历刚满一年后,就获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援引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JAC)法令第5(1)(e)条文,委任他担任JAC委员,有违长期以来是由法院资深法官获首相援引此条文出任该职的惯例。
律师公会于11月20日发文告指出,虽然安华有权作出上述人事任命,但整个过程欠缺透明度和没明确说明采纳的标准是什么,因此是令人担忧的情况。
成为法官后
生活产生巨变
旺阿末法立在任法官前曾经从政,而他认为政治人物和法官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作决定之后才思考,反之法官则是在作决定前先思考,并形容他在成为法官后的生活巨变,因此当初耗时许久适应身分上的转变。
“我从受委(高庭)司法专员那一刻起,我的电话不再一直响铃,再也没人打给我,所以我几乎是一个孤独的人,我去办公室,然后回家,这就是我的生活。”
“直到现在,我很少有其他应酬,除了参加婚宴,所以我的生活非常清静,这点与作为政治人物不同,因为那是人们找你和你找人的身分。”
现年63岁的旺阿末法立曾是巫统党员,他于2003至2008年担任时任首相已故敦阿都拉的政治秘书,并于2008年至2009年,成为国会上议员和内政部副部长。
他在2015年12月16日受委成为高庭司法专员前,就已退出巫统。
此外,旺末法立也劝诫一众法官同僚绝不要屈服于诱惑,因为作为法官,他们掌握权力和为案件下判的能力。
“有人会来找你,若不是他们亲自与你见面,则是通过你亲近的朋友或家人,但你必须仅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绝不可屈从于外力。”
“法官有权作出不同的判决,在上诉庭或联邦法院由三司或五司组成的法官阵容中,肯定有时会出现不同意见的判决,但判决本身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判决必须基于案情和法律,而不受其他因素左右。”
期限内无法完成书面判词
等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
旺阿末法立指出,法官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撰写书面判词的责任,等同于违反职业道德准则,但现阶段司法机构不打算为此惩罚法官,而是通过撰写判词培训课程,让法官学习有效撰写精简的书面判词内容。
他说,司法机构意识有积压书面判词的法官,都是往往撰写较长判词的法官,有者的判词甚至长达150页,但这是不必要之举。
“因此,我们正在尝试让他们接受培训,让他们可撰写精简的书面判词,而且到了上诉阶段,法官就无需耗时许久阅读冗长的判词内容。”
他是在受询及西马半岛的高庭司法专员和法官,目前仍累积大约900至1000份还未撰写的书面判词,但按照司法机构目前的通令,法官需在案件一方入禀上诉申请通知书后的8个星期内,备妥书面判词,因此他是否考虑将对这些法官采取纪律行动后,如是回应。
另一方面,旺阿末法立指出,保障司法独立包括获得投资者的信任,让他们感受到我国司法独立,才有信心来马投资,因此司法机构将增设更多专司处理商业纠纷案件的法官职位。
“我们将在吉隆坡设立不同的商业法庭,让法官专司审理商业案件,我希望到了2026年,我们在吉隆坡法庭有至少8至10名商业(法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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