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张柏芝被指控13年前违反经纪人合约,遭前经纪人及其所属经纪公司提出索偿诉讼,要求赔偿至少1276万港元(约693万令吉),此案于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
前经纪人余毓兴表示,当时张柏芝因“艳照门”事件而声誉受损,他提出帮助她改善形象,并获得张柏芝邀请成为她的经纪人。
余毓兴进一步透露,当时张柏芝面临财务困难,曾计划筹集4000万港元(约2176万令吉)用来购置物业,若无法解决这些困境,后果将不堪设想,出于怜悯心态,他便安排她参与拍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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