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日讯)销售助理员因遗失大马卡恐面对高额罚款,报假案宣称被劫匪抢劫,最终谎言被揭穿,今日被控上法庭, 面对1300令吉罚款教训。
23岁的慕哈末哈弗祖查基,来自关丹北根路,今日在关丹交通推事庭,由主控官西蒂娜比拉胡达副检察司援引刑事法典182(报假案)条文进行提控程序,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法拉阿蒂卡协助于庭上减刑求情,承审推事为华喜达。
在此条文下,面控且罪成者,可被判监禁6个月,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被告于11月9日晚上7时05分,在关丹警局刑事调查组办公室,向接手办理抢劫案投报的一名女警官,故意提供捏造被洗劫的假信息,意图让警方根据他提供的信息采取行动。

案情显示,哈弗祖谎称于同日下午4时,在关丹柏努彭亨州园丘发展局的园丘内,被两名共骑一辆摩哆的蒙面男子,抢走内有100令吉现金、银行提款卡、身分证和钱包的手提包,而前往再也加丁警局报案。
在调查警官耗时深入调查后,最终识破是报假案,被告承认因为于10月26日在再也加丁某油站,使用大马卡添油后遗失该大马卡,选择报案逃避必须缴付的国民登记局规定高额罚款。
华喜达在哈弗祖当庭认罪后,判决后者罪名成立,罚款1300令吉或入狱3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