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6日讯)前村委会主席涉嫌擅自挪用4万令吉公款,今天被控2项失信罪名时,皆不认罪。
63岁的莫哈末沙喜米(胶工),来自而连突乌鲁淡比灵,今日在关丹地庭,面控时任甘榜末达林村委会主席时,于2022年7月7日及2023年4月18日,分别在而连突市一所律师所和某木业公司办公室,接受木业公司委托支付予村委会的2万令吉,即总额4万令吉现金,以履行双方的伐木协议。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刑事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及鞭刑与罚款。
(本报陈楸妤摄)
沙喜米聆听控状后不认罪,反贪会主控官依祖恩法哈娜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保释金额定为1万令吉,每月定时报到、交出国际护照及不可骚扰案中证人为附加保外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阿末三苏阿克马协助求情时指,被告现今是名胶工,月入约800至1000令吉,需照顾61岁妻子,儿子为担保人。
法官莎芝丽娜随后允许沙喜米以5000令吉,需一名担保人担保,同时每月定时报到、交出国际护照及不可骚扰案中证人为附加条件保外,案件展至2026年1月13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