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8日综合电)台湾南投地检署妇幼专组检察官王元隆去年1月、4月间2度于检察官研究室,偷摸年轻男警大腿及接近私密处,检方侦办认定犯罪事证明确,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将王起诉;惩戒法院周五(7日)宣判,王元隆免除检察官职务,转任台中地检署检察事务官,并裁定停止职务,移送机关及被付惩戒人均得上诉
王元隆事发后被调离妇幼专组,经时任南投地检署检察长黄元冠指示迅速分案,发交给“自家人”妇幼专组主任检察官承办,虽是前直属长官查办部属,但检方过滤证据后认定有罪,经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决议评鉴成立,报由法务部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现年57岁的王元隆,为司法官学院38期结业,有一女,妻子已过世,受害男警22岁,二人年纪差距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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