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7日讯)36岁男子向71岁的母亲索讨5令吉,并扬言若不给将殴打她,男子今日在法庭俯首承认恐吓罪名后,被判监禁一年。
推事在被告努拉占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10月5日中午约12时,在甘榜达万一所民宅内,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向当时在厨房的母亲索讨5令吉,并扬言若不给将殴打她。母亲因担心自身安全,遂报警求助。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曾在2019年及2020年曾因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而被定罪。他也曾在2021年因触犯刑事法典506条文被定罪。
此外,被告今年也涉及一宗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的案件,目前正接受调查。

(图:示意图/123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