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吉隆坡高庭裁定,政府和警方在华裔牧师许景城失踪案,必须为疏忽、渎职、违反法定职责及侵犯基本自由负起法律责任,并择定需从许景城失踪日,也就是2017年2月13日起,每日向其妻子刘秀玉支付1万令吉,直至寻获许景城。
截至今日,许景城已经失踪3187天,政府和警方须支付累计约3100万令吉给其家属,这笔数额将存入信托户头,直至找到许景城,无论生死。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高庭法官徐天裕今日宣判时指出,他并非“凭空捏造”这一金额,而是参考上诉庭在一宗非法监禁案件中的判决。
他也谕令政府赔偿400万令吉损失,以及25万令吉堂费。
他还下令警方重新展开对该案件的调查,每两个月向总检察长汇报调查进展。

在判决中,法官认定许景城被绑架的情况显示有国家的介入,加上围绕绑架案的情况、信息的隐瞒,与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失踪案相似,均支持了起诉人的论点。
“法庭认为,起诉人已证明答辩人滥用公权力,构成恶意行为。
“许景城的强迫失踪,整体上构成了最严重的压迫。”
2017年2月13日,许景城在八打灵再也被蒙面人绑架。2019年,人权委员会报告认定,许景城为“强迫失踪”受害者,涉及警方政治部。政府随后成立专案小组调查,但相关报告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