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讯)涉嫌总值约40万令吉的77项贪污及提交虚假文件指控,一名来自日叻务县卫生署的行政助理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时否认有罪,法官批准被告以4万令吉保外候审。
由于被告面对77项控状,通译员花费约2小时才读完所有的控状。
被告是沙鲁丁依布拉欣(50岁),根据其中15项控状,指被告身为公务员,即日叻务县卫生署财务助理(W22级),滥用职权接受5万5815令吉的利益,批准向其太太拥有的公司支付多项健康计划及服务费用。

当中服务包括为疫苗接种中心租用及维护笔记本电脑、桌面租赁服务、餐饮供应、船只及船屋租赁前往红岛(Pulau Redang)、纪念品以及传单和T恤印刷服务。
被告因此触犯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23(1)条文,并可与同一法令下的24(1)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以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超过会少过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至于另外62项控状,则指被告身为公务员,向其上级即日叻务县卫生署提交虚假资料,包括餐饮供应、义务劳动活动、传单印刷、纪念品、医务实验室维护及部分健康相关计划的除草剂供应等,涉及金额共计34万9500令吉40仙。
所有涉案行为均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在日叻务县卫生署发生。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18条,可依同法24(2)条文受罚。
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处不少于虚假或错误资料金额5倍的罚款(若该虚假或错误资料可估算为金额)或至少1万000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获准以23万令吉保释
主控官法婷努阿蒂拉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23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要求被告每月向反贪委员会报到一次及交出国际护照。
被告的代表律师慕哈末依汉代为求情时说,其当事人过往并没任何刑事记录或纪律问题,当事人目前已请一年无薪假,没有任何收入,同时需要抚养一名以餐饮助理为职业的太太及3名子女。
法官娜嘉吉丝瓦丽最终允许被告以4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附加检方提出的额外条件,案件将于12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