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2025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3揭露,尽管使用时间介于1至26年不等,但鉴于半岛部分高速大道特许经营公司的96处行政办公室租赁合同尚未签署,导致政府未能收取估计约为9万6000令吉的象征性租金。
报告指出,截至去年12月31日,27家特许经营公司在半岛33条已建成的高速大道上共有136处行政办公室,其中23家特许经营公司涉及96处行政办公室未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要求,签署租赁合同。
审计发现,工程部未在莎阿南大道(KESAS)的特许经营协议中,与其他特许经营协议一样加入行政办公室的租赁条款,导致政府未能向该公司的6处行政办公室征收租金。

审计还发现在2005至去年期间,大马大道局在还未签署租赁合同下,收取及保管涉及10条高速大道27处行政办公室的327万令吉租金,但该局并无权利收取有关租金。
工程部也解释,由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耗时较长,且涉及土地所有权手续及向州立法机构支付5A通知的附加费用。
“作为高速大道管理监管机构,大道局将暂时保管该笔款项,以督促特许经营公司完成租赁合同。租赁协议完成后,工程部将向财政部提交相关文件,寻求对这笔327万令吉款项的用途及会计处理方式的指导。”
为加快租赁合同的签署进程,该部已采取多项改进措施,包括向有关公司发出提醒函、大道局已将租赁协议责任纳入特许经营公司的合规义务检查范围、新的特许经营协议已加入罚则条款,以惩罚延迟签署租赁合同及土地所有权申请手续的行为。

| 租赁事务期限 | 行政办公室数量 | 象征性租金率 | 最低租金估算 |
| 1至10年 | 44 | 1000令吉(一次性租金) | 4万4000令吉 |
| 11至20年 | 36 | – | 3万6000令吉 |
| 21至26年 | 16 | – | 1万6000令吉 |
| 总数 | 96 | – | 9万6000令吉 |